大江网讯 记者喻云亮报道:7月1日,南昌衡源俱乐部在其官网就“陈志钊转会风波”一事连续发表声明及处罚决定。声明中,衡源俱乐部诚盼陈志钊归队,愿意将其年薪提高至100万元,并同意以最低的价格甚至免费租借陈志钊到欧洲俱乐部,时限为一年。同时,鉴于陈志钊在合同在身的情况下离队长达4个月之久,对其作出下放二队,罚款2.5万元的处罚。
7月1日,南昌衡源俱乐部在其官网就“陈志钊转会风波”一事发表声明。声明中,衡源俱乐部本着既满足陈志钊出国踢球的愿望,又避免和减少对俱乐部利益的损害,提出了五项条件:陈志钊必须立即归队参加训练和比赛,对自己的违纪行为有充分的认识和悔改之意,并作出深刻的检查;俱乐部愿意将陈志钊的合同年薪提高至100万元;俱乐部同意本赛季末安排陈志钊去欧洲试训并承担其往返机票等相关费用;俱乐部愿意以最低的价格甚至免费租借陈志钊到欧洲俱乐部,不超过一年为限。期间或到期后如果有欧洲俱乐部愿意与陈志钊签约转会,转会价格另行商定;俱乐部愿意与陈志钊所签的《运动员工作合同》延期两年至2015年。
衡源俱乐部在发表声明的同时,发表了对陈志钊的处罚决定。决定中,衡源俱乐部指出,陈志钊一意孤行,离队4个多月,且不尊重中国足协的裁定,不履行双方签订的《运动员工作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此外,还违反“在未经俱乐部同意的情况下,代表其他俱乐部或球队参加比赛”的规定。因此对其作出处罚:“根据《运动员工作合同》《补充协议》的约定,调整陈志钊工作岗位,从2011年1月1日起到俱乐部俱乐部梯队工作并核定其梯队工资待遇为每月2500元。”这就意味着,从今年1月1日至今,从俱乐部的角度看,陈志钊已经被下放至二队。
俱乐部不仅对陈志钊作出了“降薪下放二队”的处罚,同时对其进行了更严厉的经济处罚。俱乐部决定:“根据队规第一款第一条、第二条的规定,对陈志钊处以罚款2万5千元的处罚。”
从上不难看出,衡源俱乐部虽然对陈志钊作出了一定的处罚,但是基本是“蜻蜓点水”。俱乐部目前最大的愿望是希望陈志钊归队解燃眉之急,并提出了优厚的条件,其心不可谓不诚,就看陈志钊本人如何回应了。本网将持续关注此事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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